为确保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在检测工作秉持公正性、科学性和独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检验检测任务有序开展和检验检测质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特作如下自我声明:
一、严格遵守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在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及时办理资质变更等手续。妥善保存检测原始记录与报告,确保资料可追溯。
二、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受内外部不正当的行政、商业、财务等因素干扰,向社会出具公正、真实、客观、准确的数据、结果。对待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确保检测服务公平公正。
三、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检验检测数据和结论基于实际检测结果,绝不伪造、变造数据或出具虚假报告。对检验检测数据与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保密程序,对检验检测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严格保密。
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自觉接受公众、客户、媒体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如违反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与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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